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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法院网消息,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张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家住定远县张桥镇的杨某与邓某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6月登记结婚,2012年5月生育一子。2017年8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由女方邓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600元。然而,杨某一直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于是,邓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抚养费共计15000元。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得知,杨某认为,邓某不让自己探望孩子,剥夺了探视孩子的权利,且自己经济能力有限,遂拒付孩子抚养费。在找到抚养费纠纷的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到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子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杨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儿子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是违法悖理行为。同时,也使原告邓某深知自己意气用事,不顾及儿子与亲生父亲血溶于水的亲情和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以每月600元计算,先行支付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抚养费共计15000元,并当场兑付。原告邓某从法官手中接过前夫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时,连声道谢。至此,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终于圆满划上句号。









